亲爱的2025级新同学,欢迎加入河南艺术职业学院传媒学院大家庭!为了帮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安心求学,也激励全体学子勤奋学习、勇敢追梦,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面梳理并发布了涵盖“奖、贷、助、勤”等全方位的资助政策体系。无论你是即将报到的新生,还是已在校园中奋斗的在校生,这份资助指南都将为你答疑解惑。请同学们仔细阅读,提前了解,做好申请准备。

一、国家助学金: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 申请条件:
l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l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l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l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l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l 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2. 申请流程:
l 2025级新生:请认真阅读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如实填写。开学后,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统一安排下,集中申请办理国家助学金。
l 在校生:新学期开始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向二级学院发送通知,请同学们根据通知要求,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统一安排下集中申请。
3. 注意事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备注第4条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仅指“特殊群体类型”学生及其家庭已持有的《扶贫手册》《最低生活保障证》《残疾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建议2025级新生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以便开学后快速办理。

二、助学贷款:助力学子圆梦大学
(一)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1. 申请条件:
l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籍学生;
l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l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l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l 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2. 申请材料:
l 首次贷款: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复印件、《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国家助学贷款首贷申请表》等材料。
l 特别提醒2025级新生:请提前准备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家庭户口本复印件,以便入学后第一时间申请。
l 续贷:请关注二级学院及辅导员通知,根据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
1. 申请条件:
l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l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l 被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录取通知书的高校新生或在校生;
l 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l 家庭经济困难,不足以支付学业基本费用;
l 当年未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共同借款人要求:
l 原则上为学生父母;
l 特殊情况下可为其他近亲属或法定监护人;
l 户籍须在同一县(市、区);
l 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至60周岁(含)之间;
l 未结清开发银行贷款的学生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
2. 申请流程:
2025级新生特别注意:请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初审。这是生源地贷款的关键第一步,切勿错过办理时间。入校后,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贷款回执单,完成回执录入及贷款发放。
3. 申请材料:
按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准备。建议新生提前致电当地资助管理中心,确认所需材料清单。

三、国家奖学金:激励拔尖优秀人才
1. 基本申请条件:
l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l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l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l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l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 成绩排名要求:
l 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
l 若排名在前10%~30%(含30%)之间,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并提交经学校审核盖章的详细证明材料。
3. 评审与发放:
l 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l 每年9月学生提出申请,学校资助管理机构组织评审,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后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l 每年10月31日前逐级报省级教育部门,11月10日前报教育部审批;
l 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贫困生
1. 基本申请条件:
l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l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l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l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l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l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 成绩排名要求:
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排名(年级、专业、班级任选其一)均位于前25%。
3. 评审与发放:
l 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l 每年9月学生提出申请,学校资助管理机构组织评审,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后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l 每年11月15日前报省级教育部门;
l 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籍档案。

五、勤工助学:劳动育人,自强自立
1. 什么是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统一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2. 岗位申请:
凡申请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须持本人课程表、银行卡(中国银行)等证件,前往各个勤工助学部门进行面试。上岗前要自觉接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与职业道德培训。
3. 时间要求:
不得影响正常学习,每周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节假日除外)。毕业班学生原则上截止毕业当年3月31日。一名学生同一时期只能从事一份勤工助学工作。
4. 岗位设置:
固定岗位: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或寒暑假连续性岗位;
临时岗位:通过一次或几次活动即可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
5. 报酬标准:
每小时12元,按月固定发放至本人银行卡。
6. 奖励与惩罚:
l 每学年评选“勤工助学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l 对工作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者,将给予暂停上岗、取消资格等处理。
l 给2025级新同学的建议:勤工助学不仅是获得经济补助的途径,更是锻炼能力、积累经验的好机会。入学后可根据课程安排,合理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
如有疑问,请联系传媒学院资助专员 李老师:15560165315 牛老师:19937760379